(16) 刘正文先生
“搞臭自己”之后,我知道今后会交不到“朋友”,与公安打交道也会越来越少,甚至可能断了往来。时间一长,公安偶尔记起这个人会问:这只断线的风筝,飞到哪里去了?
其实,一只断线的风筝飞到天外,就是飞去爪哇国,也关他屁事。但“无产阶级专政”不行,盯上了,“挂了号”,就得一追到底:这家伙“阶级本性”不可靠,是不是又有新的情况?
因此,我意识到,不能与公安断音信,要经常联系,让他们了解我“在想什么,在做什么”。
联系人不必选择,就是“顶头上司”、原郊区公安分局政保股副股长,后升任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的刘正文先生。
回忆60年代初,第一次到刘正文先生的办公室,面对面握手时,他“目光诚挚,微笑亲切”。他的话至今仍响在耳边:“我们就像兄弟一样……”
刘股长没有说谎,真像兄弟一样待我。认识不久,就把我领到他家里。
我不知道公安有没有规定,是否允许将线人带回自己家。我只知道,他不嫌弃我这“低人一等”的“贱民”,心中非常感激。
他有一位慈祥的老母和一位漂亮、贤慧的妻子,那时,他还只有一个两、三岁的女儿。
更令人感动的是,第一次跨进他家,刘妈妈就留我吃饭。
那时候,刚从“苦日子”过来,物资并不丰富,到人家做客要知趣,快吃饭了赶紧告辞。主人家也会口头客气一句“吃了饭再走”,可千万别当真,免得出现尴尬场面。而刘妈妈在打米下锅时当面添加了一筒,并告诉我“这一筒是为你加的”,诚心诚意留客。
刘妈妈常对我说:“小陈,正文告诉我,你听党的话,追求进步,很好,你也要多帮助正文。”
刘妈妈如此关心,熟稔人情冷暖的我,此后多不空手拜访,总是给老人、孩子带点小小礼物。没有“行贿”之意,而是礼尚往来。因此,我在他家长来长往将近40年。
刘妈妈的确是一位传统型的善良老人,但是,她担任居委会主任,对“阶级敌人”却是另一副面孔。有一次,一位“四类分子”来她家请示某事,刘妈妈训斥时脸上肌肉绷紧,眼露凶光。唯唯诺诺的“四类分子”走后,刘妈妈又恢复了往日的慈祥,笑眯眯地对我说:“小陈,党教导我们,对阶级敌人就要这样。”——党性对人性的扭曲,可见一斑。
许多次到刘正文先生家,与他谈心时,总是不断教导我“要听党的话,永远走社会主义道路”。
他说:“小陈,你真幸运,如果当初我们公安不挽救你,现在必定关在牢里。”——那时候,我真是感恩戴德,感激涕淋,典型的“斯德哥尔摩症”患者。 [注23]
他说:“你战斗在一线,与‘反革命份子’混在一起,更要加强思想改造,否则,很容易被‘阶级敌人’俘虏。”
陈亚陆判刑后不久,:他说:“陈亚陆也算幸运的,要是迟一点,已经完蛋了。现在新政策下来,‘反革命组织’的头头,发起人,一律枪毙。经验证明,那些头头是改造不好的,刑满释放出来,继续从事‘反革命’。”
他说:“你们真的要感谢毛主席宽宏大量。我们一位无须报告可以直接进毛主席房间的首长,向主席建议说,那些阶级敌人(指‘出身不好’的知识青年),百分之百都有顽固的反动思想,这样打来打去很麻烦,花费我们很大的力量,浪费国家钱财。不如干脆向列宁、史达林学习,把他们赶到山谷里,用机枪一顿剿灭。”——当年列宁、史达林把一群群富农,连同他们的子女,包括抱在手里的娃娃,一齐赶到山谷里用机枪剿灭,斩草除根。
“毛主席怎么回答呢?”我打了一个寒噤,急切想知道下文。
“毛主席笑了笑,没有回答。”——当时体会,确实如刘股长所说“毛主席宽宏大量”,后来研读《毛选》,反复思考,才知道这是毛泽东“棋高一着”,为“阶级斗争”留下“活靶子”,树立“对立面”,否则,一个巴掌怎能拍得响呢?
“这位首长可能是罗(瑞卿)部长。”我说。
“你不要乱猜,可以直接进毛主席房间的首长多着呢,这位首长还可以跟毛主席开玩笑。有一次,毛主席在抽烟,他问毛主席您抽什么烟?说着,就从沙发前的案子上,自己拿出一支听装大中华牌香烟抽起来……”
故事饶有兴味,听得我瞪大眼睛。
刘股长与我谈话,“你们”“我们”泾渭分明。我总是感觉,他有一种职业敏感,对我不放心。
前面第(10)节,1970年“一打三反”运动时,突如其来的“忠诚考验”,不一定是刘科长设计的,但他一定参与了。
1976 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,当晚,刘科长到我弟弟家,问到我在百里之外长沙县范林农机厂工作的地址,准备下乡来见面,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来。毛泽东逝世,公安无非是想搜集“阶级敌人”的反应,我在偏僻的乡下,哪知道什么呢?如果是想了解我的思想动态和表现,则证明我仍是长沙公安关注的重点。
获悉毛泽东逝世后,我独自关在卧房里腹诽,拟成一篇《讨伐毛泽东》檄文的腹稿。 [注24] 但我知道,“伟人”逝世,社会震荡,出身“不好”的人,尤其要夹紧尾巴,低调行事。那几天,喜欢唱歌的我,不唱歌;喜欢讲笑话的我,不讲笑话,脸上忧忧戚戚,埋头做事,但我挤不出眼泪。
果然,后来一位公社党员朋友告诉我,他听到一句“话尾子”,公社公安特派员在与书记研究追悼事宜时,明明说了“陈沅森”三个字。这位朋友后来又听农机厂的干部说,公安特派员到厂里转了一圈……
朋友不知道为什么,但我心中有数。
长来长往,关系密切后,刘正文先生一些个人隐私和家事,也不回避我。他退休时因工资级别问题,产生了一点情绪。一天,特地打电话叫我去,拿出一份报告,请我斟酌。内容无非是与XXX攀比,要求涨一级。我劝他,报告不要交上去,一辈子兢兢业业,这份报告送上去,反而把印象搞坏了,而且,达不到目的。他的女儿也用“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”进行劝导。
刘正文先生终于想通了,没有提交那份报告,快快乐乐退休。
因职业需要,刘正文先生太喜欢喝浓茶,抽香烟了。案件一来,24小时连轴转,靠咖啡因和尼古丁提精神,体内积累有害物质太多,终于抵挡不住,患肺癌2000年逝世,终年65岁。
刘正文先生病重时,我去医院看望,献鲜花一束。最后一次谈话,仍嘱咐我“不要反党反社会主义”。
遗体告别时,他夫人告诉我,弥留之际,喃喃念叨两个人的名字,一个是他最要好的同事,另一个就是我。在刘正文先生的心中,究竟我是他最要好的朋友,还是至死仍不放心呢?答案已无法寻求。
我丝毫没有美化共产党公安的意思,但刘正文先生是一位良知尚未完全泯灭、人性尚未完全丧失的公安,他是一个孝子、好丈夫、好父亲。但是,对于“阶级敌人”,他绝不留情。
受“党文化”的影响,在评价某一个人的时候,人们总喜欢脸谱化,好人永远是面目端庄,器宇轩昂;坏人则永远是龇牙咧嘴,丑陋不堪。人性是复杂的,大多数人具有双重人格、三重人格,甚至多重人格。好,不是“高、大、全”,一概都好;坏,也不是一切都坏,一无是处。我所见到的其他公安,如Y局长、L公安,他们都比我大几岁,说不定读过孔孟之书,至少小时候受父母旧礼教的薰陶,在家里他们可能温情脉脉,一旦到了工作岗位,便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。
我所见到的只有一位家庭出身“不好”“钻进公安队伍”的Q公安,“文革”中被清除出公安队伍,挨斗时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,“文革”后不知怎么又穿上了公安制服。他打击“阶级敌人”比任何一位公安都心狠手辣。例如,涉嫌轻微经济问题“家庭出身伪军官”的何其善君,可判可不判,也可送劳教,最多不过判一、两年刑。但落到他手里,重判7年。(见[注18])任务完成后,Q公安到刘科长家“报喜”,我在座,他没有回避,洋洋得意地告诉刘科长,一副邀功请赏的“哈巴狗”嘴脸,以表明他比“出身好”的公安“阶级立场更坚定”。
刘正文先生16岁当公安侦察员,聪明机智,思维敏捷。我在长篇小说《佛怀煽仇录》中以他为原型,按照他的思路塑造了一位公安侦察科长黄晓阳,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只可惜刘科长一辈子为共产暴政服务,越能干,对人民犯的罪越严重。
我来加拿大后写了许多揭露中共罪恶的文章,消息传到国内,一定震惊了长沙公安,使几位离退休的老公安大跌眼镜,悔不当初(没有干掉)!一方面,他们可能建议上级对我严加惩处;另一方面,可能将责任一股脑推到死人身上,责怪刘正文先生充当了我的“保护伞”。
实际上,摆脱公安控制后,我钻研机械技术,研究发明创造,研讨销售学在微观经济方面的应用;三个孩子相继出生,工作忙得不可开交,为挣钱养家糊口真正远离了政治,哪有时间管闲事?……逢年过节去看望刘正文先生,一方面是感谢他对我的种种帮助;另一方面,是让“老领导”将我的良好现实表现传达给公安局的其他领导,让他们放心。
刘正文先生用“人性的”、“亲切的”手段,羁绊我长期为公安服务;我在“靠拢党和政府”的实际行动中金蝉脱壳,不露痕迹地摆脱了公安。他不是什么“保护伞”,而是一位人性和良知尚未完全泯灭的人。(待续)
[注23]“斯德哥尔摩症”是2005年兴起的一个新辞汇,大意是“被坏人欺侮了,还认贼作父”。
[注24] 《讨伐毛泽东》的檄文见《佛怀煽仇录》(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gb/nf2872.htm)第十一章结尾一段。这一章将题目改为《毛泽东和中共是怎样欺骗利用农民的》参加“九评共产党全球有奖征文”获二等奖。纸介质版本《佛怀煽仇录》2005年12月,已由香港新利东印刷钉装公司出版(电话852-610-87990)
(17) 分道扬镳,脱“狗”复人
“搞臭自己”取得了很好的效果,在岳麓印刷厂工作三年多,在左家垅一带,除认识陈亚陆之外,我没有再交上一位“新朋友”。
记得当时左家垅药店新来一位营业员,是个高考落榜生,古典文学根底很好。我每次给父亲检中药,在店堂里与他聊几句,吐属文雅,印象不错。但随后在路上相遇,他总是彬彬有礼地点头微笑,却不停步寒暄,更不用说相约深谈了。看得出来,他得到了某种警报。
还有几位师院艺术系的大学生,也是打了两次交道后,中断往来……我不知道背后指指戳戳的人有多少,但肯定有不少人对我敬而远之。
我自己也特别注意,不与人往深处谈。有时候遇到谈文学的场合,只听不说,不表现自己。要是原先,听到谈文学,便迫不及待地插进去背诵几段经典古诗文,发挥一通拾人牙慧的“高见”,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,然后洋洋得意,飘飘然……有一次在某个场合,遇到一位瘦高个青年,听说是翻译家傅雷的小儿子,我马上回避了。
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新的情报,刘股长也感觉变化很大,认为是陈亚陆、李良等案件,暴露了我的身份。因此,准备给我换一个环境,调入岳麓公园工作。当他征询我的意见时,我沉思良久——
实际上,去岳麓公园,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之一。职工宿舍在爱晚亭一带,古木森森,鸟语花香,环境幽雅。岳麓书院的藏书,麓山寺的碑刻,文物古迹,黄兴、蔡锷等名人墓庐,亟待整修整理,我去了,大有用武之地。光是一块像密码一样的“禹王碑”古蝌蚪文,就够你求索半辈子……但我能去吗?换到靠近湖南大学的新环境,那里是学富五车的教授们散步的地方,天真幼稚的大学生如过江之鲗,让他们一一落入公安设置的罗网,杀了我都不干。
在刘股长面前从没有说过“不”字的我,终于鼓足勇气怯怯地摇了摇头。
刘股长许诺我可以选择国营工作单位,曾闪过一念,如果真能自由选择,我想去湖大或师院的图书馆,那里有读不尽的藏书。一是担心捆绑得太紧,二是上述理由,我根本没有提过。
我想,要彻底摆脱公安的控制,只有自立,不依靠他们安排工作。于是,趁“文革”武斗前逃离岳印之后,便没有再回头。武斗期间,停发三个月工资,回厂工作的通通补发;不回厂的,一律不补。——我只能无奈地接受后者。
“文革”中,由于动乱造成国家、集体经济极端困难,虽然表面上仍旧大喊极左口号,但实际政策已稍稍放松,允许街道里弄、农村生产队办小型工厂自救。这些多如牛毛的工厂建立后,缺业务、缺原材料、缺设备……也缺少技术工人。于是,毛泽东把人卡死在固定位置上的“刚性社会”,在他还没有死之前,就开始松动。只要身怀一技,便可任意流动,在流动中提高技术,在流动中自己涨自己的工资。
目睹技术工人吃香,我便下决心学习机械操作技术。
刚下决心,就认识了祖宗三代贫农的易富强厂长,他在捞刀河办了一家机械厂,需要一位管理员兼保安,工资低,工作琐碎,时间长,且没有节假日。别人不愿去,我去了。图啥?图的是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学技术。
那时我已结婚,年近而立,有一种“非学好不可”的紧迫感,便拼命干。常常是机床空下来,我便上去,帮厂里义务加工零件,藉以锻炼自己的技术。记得母亲打电话来,告诉我怀孕足月的妻子“发着了”,我在车床上已连续干了36个小时,兴犹未尽。赶忙回家送妻子进医院产科,不久女儿便呱呱坠地。
除了操手艺之外,我还夜以继日地阅读各种工艺学、绘图设计、机械零件……因此,技术长进很快,在城乡小厂跳来跳去,几年后达到“
八级钳工”水准。“改革开放”后在复刊的《机械工人》杂志上陆续发表论文6篇…… [注25]
“一技养身”之后带着老婆、孩子满天飞,甚至远走高飞到离长沙城五、六百里的南县三仙湖镇,终于脱离了“狗”身份,恢复成堂堂正正的人,这时,长沙公安对我也就“没奈何”了。
我仍然小心谨慎地“断线不断音”,每次回长沙,总是去看望刘妈妈,主动向刘科长汇报乡下工厂的情况。我猜测长沙公安到三仙湖进行了调查,但无所谓,我与工人打成一片,一身油抹水光的工作服,已经彻底世俗化。我一没有收音机(避免怀疑收听敌台),二没有反动书刊,天天在车间里绘图设计,答疑解难,高技术,高工资,受到广泛的尊敬,无懈可击。再者,乡下人淳朴,没有那么多鬼点子,对真正有知识、有本领的“长沙大师傅”敬爱有加,生怕又被别处挖走,绝不会讲我半句坏话。
我为什么猜测公安进行了调查呢?
因为有一次到刘科长家,闲聊时他说:“三仙湖有蛮多长沙人啊。”
我回答:“是的,有许多长沙师傅。”
“你认识何XX吗?”——他问的是何其善同学的大弟弟,我女儿的英语老师。
“教委分配他在三仙湖中学教英语。”我回答。
“为什么每天听美国之音?”
“可能是为了训练英语听力,三仙湖的人都听美国之音。”
刘科长不做声了,广大群众公开用大分贝收听美国之音(乡下干扰波较弱),法不犯众。如果60年代长期“收听敌台”,是当然的“反革命”。——“大家都听”,我可不能听,我要自律。
上面这段对话,使我猜测长沙公安到过三仙湖,通过当地派出所了解所有流浪到那里的长沙人的表现。
那时候,公安的控制能力明显减弱,鞭长莫及了。原先捆绑得死死的人群,包括一些有技术特长的“四类分子”,纷纷“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”,像游击队员一样散落到群众的汪洋大海中去了。除非“大案”、“要案”的通缉犯,谁来找你呢。
与共产党分道扬镳,不仅需要巨大的道德勇气,还需要足够的政治智慧。特别是公安系统中的政保部门,不管你是什么情况进去的,其“潜规则”是只进不出。只要在里面混过,决不允许你把秘密带出来。我想,像我这样全身而退的,不说唯一,有也不多。
岁月在不同方向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,虽然,冥冥之中神已经安排好命运,但在具体过程中,个人努力是必不可少的。(待续)
[注25] 《机械工人》是机械工业部主办指导全国工人提高操作技术、总结操作经验的月刊,分“冷加工”和“热加工”两种。1978至1982年,我以“陈工钳”笔名先后发表“老师傅谈经验”论文6篇。
(18) 中共杀害了1000万—2000万“反革命”
通过以上亲历、亲见、亲闻和血泪的忏悔,把“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世界舆论都根本不知道”的,中共对大陆人民长达数十年之久、黑暗中的持续大屠杀,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。从前面17个章节展开的场景和敍述中,今人可以看到在中共残酷无情的统治下,丧失了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,人民承受了多大的痛苦,牺牲了多少人的幸福。
我亲身经历,配合公安破获的四桩“反革命”案件,涉及十来位青年,人人遵纪守法,个个努力向上,如果允许继续深造,还可能出现国家的栋梁之材。他们生于任何朝代,落在任何国度,都不可能成为犯罪份子。惟独在中共统治下,要将他们逮捕、判刑、枪决……足见中共是一个与人民为敌的政党,“人民政府”是一个与人民为敌的政府。
中共到底杀了多少“反革命”?很难统计。一方面,时间跨度长,从1951年颁布《惩治反革命条例》 [注26] 至1997年删除《刑法》中的“反革命罪”,计46年多;但实际上,从1946年起,中共每“解放”一个地方,脚跟还未站稳,就开展“清匪反霸”,杀害了大量“反革命份子”;而在1997年之后,又以“危害国家安全罪”、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杀害了许多不叫“反革命”的“反革命份子”,时间跨度要向两端延长,甚至可以追索到中共武装割据开始时期 [注27] ;这样一来,简直无法统计。中共发动的某些运动,从名称上看似乎与“反革命”无关,但实际上是针对“反革命”的。例如,1952年开展的不太引人注目的“取缔反动会道门”运动,杀害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数十万,大部分应纳入杀害“反革命”范围。而且,毛泽东规定了“镇反”运动的“杀人指标”:农村千分之一,城市千分之零点五。抓“反革命”曾有“五年计划”,1955年5月17日毛泽东在十五省市委书记会上就定了个指标:“反革命五年抓一百五十万,每年三十万。”(心缘《上下五千年历史真貌:中共暴政统治时期[ 五 ]》)在司法实践中《惩治反革命条例》可以任意解释,配合政治运动的需要把一部分刑事犯提升为政治犯,比如“反革命杀人犯”、“反革命强奸犯”、“反革命纵火犯”、“反革命抢劫犯”……又分为“历史反革命”、“现行反革命”、“老反革命”、“新生反革命”……还有“公开处决”、“秘密处决”之分,等等,混乱不堪,反正是“阶级敌人”,杀错了也没有关系。
中共究竟杀害了多少“反革命”?是一个n元n次方程。难点在于中共刻意隐瞒、销毁杀人罪证,没有公开的历史记录。有待中共解体档案解密后,综合各方面的情况,由专家建立模拟数学模型,花相当长的时间进行研究,才能得出比较准确的答案。目前我的估计是:至少1000万,可能达到2000万。——到底应该怎样统计?请大家分析,指正。
概括地说:
在“毛泽东时代”,中国大陆曾经出现过多如牛毛、旨在推翻毛泽东和中共暴政的人民起义;
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疯狂“大跃进”、饿死4000多万农民前后,形成了一个起义高潮和当局镇压高潮;
中共把这些人和这些小型组织定性为“新生的反革命份子”、“现行反革命份子”和“反革命小集团”;
这些“新生的反革命份子”、“现行反革命份子”和“反革命小集团”,完全是毛泽东荒谬绝伦的政策逼出来的;
中共把这种“思想异端”、“不同政见”的大量、小型人民起义(即政党活动),视为威胁共产党政权的头号“罪行”,绝对不能让他们联合起来形成滚滚洪流,务必各个击破,消灭在萌芽状态;
中共用“组织反革命团体罪”与“反革命宣传煽动罪”的罪名进行打击,其打击面之广、打击力度之大和判刑之重,远远高于杀人越货、纵火投毒、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;
当年,只要敢于把常识、常理说出来,就是“反革命”;
中共用“国家机器”,用“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”,用法西斯手段,用大量资金、人力、物力来打击、消灭这些单独、分散的个人和几个人的小组;
采用的法西斯手段是:“群众专政”、“突破薄弱环节”和“碉堡最容易从内部攻破”;
“群众专政”实质上是通过洗脑、利诱、胁迫全体大陆人民成为共产党的特务或线人,以捍卫毛泽东的权力为头等大事和“光荣”任务;
如果破获100万个“反革命组织”,“碉堡”内就曾出现线人100万人次,而“反革命组织”的数量远远超过百万;
中共指使、鼓励特务和线人“引诱犯罪”,把手无寸铁的“思想犯”、“言论犯”、“良心犯”当作“真老虎”、“恶老虎”来打;
大约从1964年开始,中共实行“反革命组织罪”“首犯(发起人)一律处决”的新政策,原因是:“经验证明,这些人死不悔改,刑满释放后,继续从事‘反革命’”;
当日常性、持续性的扑杀仍无法镇压反抗势头时,便开展“一打三反”以“运动”的方式大规模集中扑灭燎原之火;
这些“多如牛毛”的“反革命”组织,统统在萌芽状态就被中共公安机关破获,毫不留情、一个不剩地消灭干净了;
中共认为,“反革命份子”不怕多,有多少,抓多少!多办几个劳改工厂、劳教农场就是;
公安部门的“执法”手段为:极少量公开逮捕,大量“密捕”;
进一步采取“密诉”、“密审”和法院秘密判决,除极少数在破案过程中群众已知晓的、“对广大群众具有教育意义”的典型案例张贴布告外,其余一律不出布告,严格保密;
在“密捕”、“密诉”、“密审”、“密判”和“不出布告”的情况下,必然进行了大量秘密处决;
在“密捕”、“密诉”、“密审”、“密判”和“不出布告”的情况下,必然存在大量冤假错案; [注28]
时间跨度从1951年2月21日颁布《惩治反革命条例》开始,到1997年删除《刑法》中“反革命罪”,前后持续46年多;
《刑法》中“反革命罪”删除后,更名为“危害国家安全罪”、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继续迫害中国人民;
半个多世纪,前后一共关押、劳教、劳改数千万“反革命份子”; [注29]
其历年公开处决、秘密处决、害死、逼死、瘐死的“反革命”总人数,没有统计数字,估计至少1000万,可能达到2000万;
党、政系统全面特务化的中共,将“日常化、合法化杀人”作为“国家机密”,封锁新闻,所有媒体一律不准报导……
中共政权对治下人民这种政治迫害和群体灭绝,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、持续时间最长、杀人最多的“国家犯罪”!
我们要举头问苍天:“这是为什么?”“这是为了什么?”
“这是为什么?”——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用武力夺取中国大陆政权后,所作所为不得人心,人民纷纷起来反抗,便穷凶极恶地大规模地持续屠杀,以保住他们的政权。
“这是为了什么?”——是为了确保暴戾专横的罪魁祸首毛泽东的独裁统治,为了保住这个现代皇帝的权位,以便他继续胡作非为,继续蹂躏、残害中国人民。
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,较之于1946-1949的三年内战,其惨烈程度,杀人数量之多,毫不逊色,可以说,正是依靠这种悄悄的、阒无声息的镇压,中共才得以维持其统治。
尚须交代的是,枪决“反革命份子”时,中共对“死刑犯”极尽侮辱之能事。
首先是游街,十多个或数十个“立即执行”的“死刑犯”,人人背后插上“亡命标”,胸前挂着打红叉的“罪行牌”,五花大绑,站在卡车最显眼的位置上,一边一个彪型大汉揪着胳膊,防止“罪犯”反抗和往下滑;脖子上围着一条毛巾,防止“罪犯”呼喊反动口号;只要“罪犯”张口,从后面把毛巾一勒紧,便喊不出声了。数十辆卡车列成长长一队,前导车的顶棚上架着轻机枪,两边是全副武装的士兵或民兵。街道早已戒严,布满公安、便衣;街道两旁人山人海,规定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居民,所有的人都要观看,以便“接受教育”,十足的“杀鸡儆猴”,显示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与血腥。
在刑场上执行枪决时,一定要让“罪犯”跪下。“罪犯”强着不跪,由两旁的“副刽子手”揪着上身,后面的刽子手一脚踹在膝后弯上,“罪犯”便身不由己地呈跪姿。有的罪犯不愿意呈跪姿受戮,顺势往前倒,但两旁的“副刽子手”揪着,不让倒下。当“副刽子手”突然同时松手的一瞬间,前后几台照相机同时闪光,枪也同时响了……所以,随后张贴在宣传栏里的照片,“罪犯”受戮时统统呈跪姿……
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“死刑犯”的人格被严重侮辱,意志被暴力强奸。要知道,在中华传统文化中,违背赴死者的意志是不人道的,是有罪的。中共党魁瞿秋白受戮前 ,行刑官尊重了他的意志,让他趺坐在草地上,从容赴死……[注30]
多年来,我一直在思考,如此残酷镇压的主谋和总指挥是谁?
世界上一切事物,不能光看表面现象,要从受益的角度进行分析。即:谁是这一切行动的最终、最大利益获得者?毫无疑问,从几十年镇压中得到最大好处的是毛泽东,保住他的皇权直至寿终正寝。
人们可以从1970年开展的“一打三反”运动窥见端倪。[注31]大致经过是周恩来将各种文件、信件送毛泽东审批,毛泽东批示“照办”二字后,迅速下达全国执行。毛泽东隐藏在幕后,周恩来在前台上窜下跳。实质上,这是毛泽东的一贯阴险做法。他老谋深算,在幕后策划、指挥、操纵,让别人在前台充当打手。事情办好了,归功于“伟大领袖”;办砸了,你们去找替罪羊。所以,“文革”后,“伟大领袖三、七开”,一切罪责由“林彪、四人帮反革命集团”承担。
最近,陶洛诵女士在《自由圣火》网路发表纪实文学作品《生之舞》(第12章)中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:“遇罗克被枪毙的最后决定,是由公安部长谢富治上报毛泽东,毛亲自批准枪决令的。”——陶女士没有说明消息的来源,但我对此深信不疑,像遇罗克那样掀起惊天巨浪的闻人,除毛之外,谁都不敢承担“杀”的责任。——希望知情者提供这一说法的佐证。
由此可见,上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、持续时间最长、杀人最多的“国家犯罪”的主谋和总指挥是毛泽东。
纪念这1000万—2000万冤死的“反革命”,目前的最佳方式是发表文章。从文档暴光、案例公布、民间调研、寻找失踪者(中共采用“密捕”、“秘密处决” 等手段,必然存在失踪者)等方面,继续揭露中共的罪恶;弘扬“反革命”们不畏强权,反抗暴政,不怕牺牲的精神。亲朋戚友和知情者,应该以他们的真名实姓撰写文章回忆其英勇事迹……口诛笔伐,众志成城,声讨中共尸位的无道义性和非法性,加速中共的解体与消亡。(待续)
[注26] “解放”后,“清匪反霸”、“镇反”等运动,抓捕了大量反革命份子,下面不敢或不愿判处那么多死刑。1951年中共颁布《惩治反革命条例》是大开杀戒,为此前抓捕的大量反革命份子制定一个严厉的杀人标准。
[注27] 1934年4月公布的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》,有26个条文规定,对情节严重的主要“犯罪”,得处以死刑。
[注28] 1970年“一打三反”运动中,南京市先后召开四次30万人的宣判大会,成批处决“现行反革命”:3月6日处决11名,4月28日处决12名,7月24日处决24名,12月10日处决10名(另外还有不少“现反”被个别处决,具体数字无法统计)。这四批被处决的57名“现行反革命”,到1980年经复查后,全部被确定为冤杀、错杀,无一例外。也就是说,冤杀率为百分之百!这是中共自己认定的冤案,实际上,中国大陆所有被中共处决的“反革命”,全部都是冤案。见作者“牛角草民”所写《南京慧园里6号母子冤魂》一文。这篇讲述60岁的母亲和26岁的儿子同时被处决的故事,读后令人伤心落泪。网址:http: //www.epochtimes.com/gb/6/3/17/nl257699.htm或《观察》网路《文革博物馆》,网址:http: //www.observechina.net/Data/Editors/wenge002-025.html。
[注29] 《梦断未名湖》的作者陈孝奉是北大著名右派,他是个有心人,在劳改中根据耳闻目睹和偶尔获得的资讯推算,1960年前后,全国在押犯人不少于1000万。除去未成年人,按人口比例为1比50——共产暴政使冤狱遍地,人人自危,噤若寒蝉。
[注30] 摘自《瞿秋白就义地:长汀县》:1935年2月18日清晨。瞿秋白起床后,自己换上了洗净的黑短褂、白中裤、黑袜、黑皮鞋。梳洗后静静地坐在桌前,点上烟,喝着茶,翻阅着唐诗,吟读、思索、挥毫,写下“夕阳明灭乱山中,落叶寒泉听不……”的绝命诗。整8时,36师特务连长廖祥光进屋说:“恭贺瞿先生,今天是个好日子。”接着出示了蒋介石的“枪决令”。瞿秋白没有停笔,把诗写完,附上跋后,起身跟着廖祥光步行到长汀中山公园拍照。瞿秋白信步行至八角亭前,已见亭中放着酒菜四碟,白酒一瓶。瞿秋白独坐其上,自斟自饮……酒喝到一半,瞿秋白说:“人之公余,为小快乐;夜间安眠,为大快乐;辞世长逝,为真快乐。”酒喝完,走出中山公园,手执香烟,神色自若,沿途用俄语唱……歌。到了罗汉岭下,他自己找了块空地面北盘足坐下,回头看了看行刑者说:“此地甚好。”高呼口号“XXXX万岁!”“XXXX万岁!”从容就义。
[注31 ] 1970年1月13日,周恩来将《中共中央“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”》的送审稿送毛泽东审批。该指示说:“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,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,国内的反革命份子也乘机蠢动,遥相呼应……”“打击反革命活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,是打击帝、修、反‘别动队’的斗争……实际上也是一场重要的战备工作。”“要突出重点,打击的重点是现行反革命份子”周恩来递交送审稿时附了一封信,说明“我们几经讨论,认为现在需要发这样一个指示,给在战备动员中一小撮反革命份子的破坏活动以打击。”次日,毛泽东批示“照办”后,该指示下达全国,即所谓“1?31指示”;加上“反对铺张浪费”“反对贪污盗窃、投机倒把”,合称“一打三反”,实质上只有“一打”,“三反”未成为一个运动。中共中央文件下达后,形成了一个全国范围杀戮“反革命”的高潮。